第一部分 阳光招生信息
1.什么是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1
2.我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公布哪十类信息?/ 2
4.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2
5.我省各批次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3
6.高校招生章程有哪些主要内容?怎样查询?/ 3
7.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哪几种状态?如何查询?/ 4
8.录取过程中高校退档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4
9.省招办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和信息?/ 4
10.省招办设立的咨询接待点在哪里?/ 5
11.考生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 5
12.什么是网上答疑?考生在网上咨询要注意什么?/ 6
13.考生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报考高校的相关信息?/ 6
14.考生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 6
15.高考落榜考生想继续深造,有哪些途径?/ 6
16.招生诈骗行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如何防范?/ 7
第二部分 招生政策规定
17.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9
18.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10
19.什么是高考总分和特征成绩?录取时如何使用?/ 10
20.什么是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批次线)?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虑哪些因素?/ 11
21.什么是院校调档分数线(简称校线或院校投档线)?预估院校调档分数线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1
22.什么是上线落选?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 12
23.什么是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考生录取后如何领取纸介质档案?/ 12
24.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13
25.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如何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 13
26.优录加分在录取过程中如何使用?/ 14
27.农村独生女考生加分在什么范围使用?/ 14
28.我省2014年对哪些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 15
29. 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的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的高校,可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投档时有什么规定?/ 15
30.考生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为什么不能取得学籍?/ 15
31.我省对复读生参加高考和招生录取有没有特殊规定?/ 15
第三部分 网上填报志愿
32.什么是高考志愿?为什么要高度重视高考志愿填报?/ 16
33.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 16
34.我省考生采取什么方式填报志愿?/ 16
35.网上填报志愿有哪几个操作步骤?/ 17
36.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18
37.为什么要求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报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9
38.考生能不能在网上修改志愿?/ 20
39.考生忘记网上填报志愿密码怎么办?/ 20
40.填报志愿前考生需了解哪些信息?/ 20
41.填报志愿应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21
42.每批次可以填报几个院校志愿?/ 22
43.招生计划是怎样公布的?何时公布?/ 22
44.阅读招生计划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23
45.为什么会出现漏填、错填志愿或填报无效志愿?/ 23
46.如何避免填报无效志愿和错填志愿?/ 24
47.为什么不要轻易放弃填报后续批次的志愿和第二志愿?/ 25
48.为什么要高度重视专业志愿的填报?/ 25
49.为什么不能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 26
50.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填报志愿有何影响?/ 27
51.残疾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如何保护上线残疾生的合法权益?/ 27
52.录取过程中,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何时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27
53.考生如何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 28
54.填报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志愿应注意什么?/ 28
第四部分 平行志愿
55.什么是平行志愿? / 29
56.我省在哪个批次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29
57.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29
58.平行志愿有哪些优越性? / 29
59.平行志愿录取有落选风险吗?/ 30
60.考生如何合理搭配平行志愿?/ 30
61.平行志愿中的几个院校排序很重要吗?/ 30
62.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的档案能否同时投到符合投档条件的多个院校,任意选择录取?/ 31
63.填报平行志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31
64.武汉市考生如何填报共建生志愿?/ 32
65.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和艺术特长生如何进行投档录取?/ 32
66.除第一批本科外还在哪些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32
第五部分 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
67.什么是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32
68.有哪些学校招收免费师范生?/ 33
69.免费师范生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33
70.国家对免费师范生就业有哪些规定?/ 33
71.什么是免费医学生?免费医学生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33
72.我省有哪些学校招收免费医学生?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34
73.国家对免费医学生就业有哪些规定?/ 34
第六部分 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招生
74.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投档的顺序是怎样的?/ 34
75.院校怎样分配专业?/ 34
76.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怎样录取?/ 35
77.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如何进行自主招生?/ 35
78.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如何录取?/ 36
79.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理工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荆楚理工学院面向当地的招生计划如何录取?/ 36
80.第三批本科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时什么情况下可以降分?/ 37
81.高职高专如何进行补录?/ 37
82.参加高职高专补录的考生要注意哪些问题?/ 37
第七部分 艺术、体育专业招生
83.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中主要有哪些艺术专业?其中哪些为美术类专业?/ 38
84.哪些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 39
85.艺术专业招生分几个批次录取?各批次是如何划分的?/ 39
86.经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有哪些?如何录取?/39
87.今年我省有哪些艺术专业实行统考或联考?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是多少?/ 40
88.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吗?/ 40
89.哪些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组织校考?/ 41
90.报考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联考吗?/ 41
91.我省未实行联考的艺术专业如何进行专业测试?/ 41
92.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专业招生有哪些政策规定?/ 42
93.考生如何获知自己的统考成绩并确认统考成绩是否合格?如何确认院校发放给自己的专业合格证是否有效?/ 42
94.在省招办公布的艺术招生计划中,专业前的“●”“◎”等符号是什么含义?/ 42
95.艺术专业志愿什么时候填报?如何填报?/ 43
96.填报艺术专业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为什么艺术专业的第一志愿很重要?/ 43
97.艺术专业如何录取?什么时候录取?/ 43
98.我省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体、音、美院校(专业)如何录取?/ 44
99.体育专业志愿什么时候填报?如何填报?/ 44
100.填报体育专业志愿要注意什么?/ 44
101.体育专业按什么成绩投档?什么时候录取?/ 45
第八部分 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和直招士官招生
102.今年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招生有哪些新规定?/ 45
103.军事院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45
104.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46
105.军事院校招生有哪些程序?/ 46
106.军检面试是如何进行的?如何了解军检面试结果?/ 46
107.什么是国防生?国防生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47
108.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如何进行录取?/ 47
109.报考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48
110.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需参加哪些项目的体能测试?如何参加面试、政审和体能测试?/ 48
111.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48
112.报考提前批录取的机要、安全、司法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面试、政审和体能测试吗?如何参加?/ 49
113.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如何录取?何时录取?/ 49
114.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志愿什么时候填报?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什么?/ 49
115.报考航海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50
116.什么是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50
117.我省有哪些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51
第九部分 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
118.中职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哪些途径?/ 51
119.什么是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技能高考如何进行?/ 51
120.已经参加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的考生如何报名参加2012年技能高考文化考试?/ 52
121.准备参加2013年全省统一技能高考的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52
122.全省统一技能高考如何录取?/ 52
123.2012年有哪几所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 52
124.中职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52
125.高职院校单招如何进行考试和录取?/ 53
126.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哪些?/ 53
127.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院校(专业)录取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53
128.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填报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 53
129.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院校如何录取?/ 54
第十部分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招生
130.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条件是什么?/ 54
131.高水平运动员如何进行专业测试?/ 55
13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如何填报志愿?如何录取?/ 55
133.高校单独考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条件和办法是什么?/ 55
134.报考艺术特长生的条件是什么?/ 56
135.艺术特长生如何进行专项测试?/ 56
136.艺术特长生如何填报志愿?如何录取?/ 56
第十一部分 其它类型的招生
137.哪些考生具备保送资格?保送生如何录取?/ 57
138.高校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种类有哪些?有哪些政策规定?/ 58
139.空军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如何录取?/ 58
140.香港和澳门地区有哪些高校在我省招生?考生如何报考?什么时候知道录取结果?/ 58
第十二部分 高考体检
141.考生如何了解高考体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59
142.高考体检政策有哪些新的变化?/ 59
143.我省高考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有哪些?/ 60
144.考生体检在哪里进行?何时进行?/ 60
145.高考体检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60
146.考生如何填写既往病史?/ 60
147.体检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61
148.为什么考生要高度重视《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 61
149.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办?/ 61
150.高考体检专项复检地点、时间、项目和步骤是什么?/ 61
第十三部分 违纪违规处罚
151.对加分投档考生违规处罚有哪些规定?/ 62
152.对考生在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违规处罚有哪些规定?/ 62
153.对招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罚有哪些规定?/ 63
154.对严重违规的招生高校处罚有哪些规定?/ 64
第一部分 阳光招生信息
1.什么是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指出,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要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
阳光工程的主要特点是“六公开”和“六不准”。“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机构或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2.我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公平、公正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施,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严格招生管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省招办对高校招生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都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严格执行投档流程、批件管理流程、计划调整流程、录检工作流程、信息更正流程、信息发布流程、新闻宣传工作流程、信访接待工作流程等工作流程,使录取工作在制度的规范下和严格的监督下进行。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招办和高校录取现场异地设置,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各批次投档由计算机按投档条件自动排序后向高校投放考生档案,做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4)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公示所有特殊类型和专业招生的考生信息,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查询,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组成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进驻录取现场,对录取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各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参与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期间,省招办邀请新闻媒体参观录取现场,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6)录取期间,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
(7)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省市县招办和高校专门设立咨询接待点,省招办和有条件的高校开通网上答疑平台,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及家长来信、来访、查询和举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公布哪十类信息?
(1)招生政策规定;(2)高校招生计划;(3)高校招生章程;(4)艺术专业联考合格线、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5)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6)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7)全省考生分数段、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学校调档分数线;(8)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10)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等。
4.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我省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高校招生录取新方式,即省招办和高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的有关事项。
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院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
(2)院校与省招办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院校投放符合院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院校运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应用软件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确定预录取专业。
(6)省招办办理录检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院校拟录、拟退名单。
(7)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省招办负责人对打印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审核签字,然后加盖录取专用章。经省招办签字盖章后的录取才正式生效。
(8)院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5.我省各批次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常规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11日到8月20日。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2日到9月29日。
高职高专补录: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9月24日-25日高职高专(一)补录,艺术高职高专补录;9月26日-29日高职高专(二)补录。
6.高校招生章程有哪些主要内容?怎样查询?
各高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湖北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学校法人代表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高校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招生宣传和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性质、层次的简称。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对考生和社会的承诺。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
7.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哪几种状态?如何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打印寄发。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由省招办打印盖章后寄发给招生高校。
另外,我省对高职高专未报到考生空出的计划实行补录。9月18日以后,省招办将高校报送的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予以注销,即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这些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考生也可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8.录取过程中高校退档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计划额满、相关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此专业不录取往届生等等。
9.省招办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和信息?
(1)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是湖北省招办发布政策和信息的唯一网站,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国家和我省招生文件、政策规定和招生录取信息。省招办编写《阳光招生百问》《考生须知》《填报志愿注意事项》等专题宣传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还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2)武汉电信114号码百事通:武汉电信开通114高校招生免费咨询热线,考生和家长只需拨打电话114(武汉市以外的拨打027-114),即可得到免费服务(只收通话费,不收任何信息费和电话转接费用),包括查询在鄂招生高校招办的招生咨询电话、高校的地址、乘车路线(限武汉市内)、高校网址等,也可查询市、县、区招办咨询电话、咨询接待地点和武汉市、区招办的乘车路线,并能直接转接武汉市内高校、区招办的招生咨询电话,咨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考生只要记住了114,就等于记住了所有在鄂招生的高校咨询电话和全省市县招办的咨询电话。
(3)《湖北招生考试》杂志: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公布在鄂招生院校招生计划,供考生填报志愿查询。
(4)新闻媒体:省招办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发布招生政策和信息,及时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10.省招办设立的咨询接待点在哪里?
从6月9日开始,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6月9日至7月3日,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7月4日到8月20日设在广埠屯小学内,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人行天桥旁。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和家长凭考生高考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11.考生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开设了网上答疑平台,考生可在网上答疑平台上提问,省招办和有关高校会在网上针对考生的提问作出回答。(2)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网站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通过招生学校的网上答疑平台向学校进行咨询,还可通过电话咨询和到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高校情况。(3)招生录取期间,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在鄂的高校设立了咨询接待点,咨询的地点、电话和时间安排将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到咨询接待点进行咨询。(4)教育部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向全国的高校进行咨询。(5)经教育部批准高校自主选拔入围考生、艺术特长生入围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保送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示,考生可以查询。
12.什么是网上答疑?考生在网上咨询要注意什么?
从六月中旬开始,省招办和部分高校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开展网上答疑,安排专人回答考生提问。省招办网上答疑平台网址是http://zsxx.e21.edu.cn/wsdy.inc.html,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中的“网上答疑”栏目,进入答疑互动平台进行提问。同时,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校园网上也开展网上答疑,涉及高校的问题请考生直接向高校咨询。招生录取期间在网上提问的人数较多,省招办和高校一般选择有代表性的提问进行回答,对前面已经回答的问题不再重复,建议考生进入答疑互动平台后,首先浏览已回答的问题,相同的问题就不要再提。另外最好事先有针对性地设计好自己的提问,提问要明确、简练,以便所提问题能及时得到回答。
13.考生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报考高校的相关信息?
考生要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了解院校的招生录取信息。一是登录院校网站,了解院校基本情况;二是查阅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录取要求;三是通过电话向高校咨询;四是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到院校实地考察,了解院校的办学情况。
14.考生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经省招办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新生名册签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省招办公章。考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一定要在湖北教育信息网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时,才表明省招办已经对该考生办理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显示为其他状态时,表示还没有被正式录取。若考生在网上查询自己已被录取,但没有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最好主动向高校询问录取通知书是否已寄出,以免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影响报到入学;若查询结果显示“自由可投”,则表示考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
15.高考落榜考生想继续深造,有哪些途径?
未被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实现继续深造的愿望。
我省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8月底至9月初,成人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或到当地县市招办了解成人高考报名的有关情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专科、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报考人员可在我省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有关自学考试详情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查阅。
16. 招生诈骗行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如何防范?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伎俩一:混淆教育形式蒙骗。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是多样的。一些招生骗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家长花钱后,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就读的根本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网络学院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防范提醒: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有区别,入学门槛较低。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不需要参加统一高考、统一录取即可就读。混淆教育形式来蒙骗考生和家长,是目前较常见的欺诈手段,招生骗子最容易在这个问题上打考生和家长的主意。
伎俩二:冒充高校人员行骗。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有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滔滔不绝地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家长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来排序投档,任何人为因素都不能影响录取结果。
伎俩三:声称“低分高录”哄骗。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第一批本科线的考生录取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只有专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省招办严格执行批次线,不录取一名批次线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录取的批次线下考生都是符合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照顾政策,不存在由某个人打招呼、批条子。
伎俩四:谎称“内部指标”“小计划”诱骗。这是招生骗子惯用手段。他们伪造文件、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湖北招生信息网”或“××高校招生网”,假扮高校招生人员。和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有某些高校“内部指标”、“小计划”,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然而,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给家长的是伪造的假通知书,或者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省招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招办统一对社会公布;录取期间学校追加计划一律在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中调整,任何个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和名额都是不可能的。
伎俩五:以 “自主招生”为幌子行骗。一些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
防范提醒:经教育部或湖北省招委批准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高考,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经过省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伎俩六:凭借“定向招生”诈骗。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防范提醒:除少数部委属高校(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湖北省的定向招生计划与其他招生计划一样,由省招办集中统一投档录取。
伎俩七:利用所谓“预科生”进行诓骗。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根本没有所谓的“预科生”,以“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学籍,近几年少数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承诺“先上车后买票”,“专科进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按教育部规定,湖北省考生只有经过湖北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学历文凭证书。
伎俩八:利用录取信息欺骗。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住在招生现场附近的宾馆,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号告诉别人。在录取过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县(市、区)招办的录取结果是由省招办提供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用钱买计划”;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部分 招生政策规定
17.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10个方面:
(1) 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4)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5)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是在高考以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和提前批录取高职高专院校志愿。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二、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高专志愿。
(6)继续维持第一、二、三、四批志愿结构不变,第一批本科为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第二、三、四批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6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7)继续在少数省属本科和高职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而就业情况好的艰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继续在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8)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9)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除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划线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统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摄影、舞蹈学等。高职高专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有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艺术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演艺主持方向)、摄影、舞蹈。
(10)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全程咨询网络,从高考结束的第一天开始,到招生录取结束的最后一天,为考生提供全程咨询接待服务。省招办集中公布省市县招办和高校招办咨询接待地点、电话和网址,方便考生就近就便咨询。录取期间,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运转七种状态,考生可快捷查询。
18.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1)调整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志愿结构。从2012年起,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包括军校、国防生、公安、免费师范生、小语种、空乘、航海等类专业)志愿结构进行调整,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4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2)扩大省属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计划。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业学院、长江大学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等9所高校可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8%以内开展自主招生,招生计划、考核办法重点向农村学生和农村地区学校倾斜。
(3)进一步扩大了征集志愿的范围。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在录取过程中生源不足的,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在一、二志愿投档中未录取的考生,还可以重新填报征集志愿。
(4)按教育部要求,提高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
(5)逐步扩大技能高考专业(类别)范围。2012年全省统一技能高考的专业(类别)扩大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2013年扩大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会计和护理专业。今后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其他专业(类别)。未纳入全省统一技能高考范畴的专业(类别),实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到2015年,我省不再组织现行的“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统考)”,全部实行全省统一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